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4日在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启西路3号惠州信宇人一号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董事长杨志明先生主持 [3] - 公司全体9名董事、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会议,所有高管列席会议 [4] 股权及表决情况 -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7,754,388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股份3,461,480股不享有表决权 [2] - 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议案 [2]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7] 议案审议结果 - 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通过 [5] - 包含《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等在内的共计13项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均审议通过 [5][6][7] - 议案2.1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股东杨志明、曾芳、深圳市智慧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家砚回避表决 [7] 律师见证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丛启路、张昊见证 [7]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