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1] -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1] 激励对象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3日通过内部公告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 [2] - 员工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2] - 截至公示期满,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 激励对象核查方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任职情况等材料 [4]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意见 - 列入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5] - 所有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六种情形 [6][7] - 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含公司实际控制人Peter Hong Xiao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剑先生 [7] - 激励对象不包括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近亲属以及独立董事 [7] - 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或隐瞒之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