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2][3] - 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海飞先生主持[7] - 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4]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3名,代表股份102,223,21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1.9907%[5] -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70,704,145股,占比29.0435%;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31,519,069股,占比12.9472%[5] -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50人,代表股份29,207,72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9978%[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同意票占比98.9810%[8][9]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六项子议案均获通过,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各项议案同意票占比均超过98.97%[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 所有议案的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均超过96.4%[8][10][12][14][16][17][19][21] 法律意见与会议有效性 -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23]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或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