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科技板”半年考:1.38万亿资金加速涌入科创领域
中国经营报·2025-11-14 19:20

债券市场“科技板”政策与规模 - 政策明确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三类主体发行科创债,旨在打造中国债券市场的“科技板”[3] - 自5月7日政策落地至11月6日,全市场共发行1186只科创债,累计发行规模高达1.38万亿元,占年内发行总量的77%和规模的81%,达到去年全年发行量的119%[2][3] - 政策端通过扩主体、宽用途、简流程为市场注入强大动力,需求端则为科技企业提供匹配研发周期的长期资金[2][4] 市场驱动因素与发行特点 - 85%的科创债获得超额认购,旺盛的认购需求压低了发行利率,部分债券创下发行主体历史新低[4] - 科创债发行主体目前仍以央国企和金融机构为主,信用资质较好,票面利率具备吸引力,成为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等机构争相配置的资产[4][5] - 科创债兼顾政策溢价和稳定收益,且发行期限丰富,为不同风险偏好和投资者提供了新的资产配置选择[4] 资金投向与用途管理 - 募集资金绝大多数流向人工智能、芯片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国家战略发展的前沿领域[5] - 监管要求加强资金用途的信息披露和事中事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金融机构发行的科创债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贷款或股权投资[5] - 具体案例显示,资金直接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例如山东宏桥发行的科创债募集资金用于旗下28个光伏电站项目[5] 发行主体构成与案例 - 商业银行成为发行主力,截至11月7日,49家商业银行合计发行2471亿元科创债,占整体规模的17.6%[6] - 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科创债直接为自身研发项目融资,例如申通快递成功发行7亿元、利率低至2.08%的科创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IoT、大数据、AI等领域的研发投入[6] - 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扮演“长期资本”角色,例如国新发展发行的30亿元科创债用于对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的股权投资[7] 发行主体认定标准 - 交易所要求科创企业类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其科技创新领域累计营业收入占营收比例达50%以上,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收5%以上或三年累计研发投入超8000万元[8] - 交易商协会要求科技型企业发行人须具有相关科创称号,处于科技贷款支持范围,或为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等[8] 战略意义与未来趋势 - 科创债在宏观层面服务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在中观层面推动金融体系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在微观层面直指科创企业融资痛点[9] - 未来债市“科技板”将呈现发行主体多元化、债券条款创新化以及科创债ETF持续扩容三大趋势[10] - 债券条款创新有助于应对科技型企业研发周期长、现金流不稳定等问题,例如全国首单科技创新可转换公司债获批,设置转股条款将收益与企业成长挂钩[10][11] - 科创债ETF已上市24只产品,总规模超2500亿元,较初始募集规模提升约260%,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投资方式[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