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劳动仲裁的进展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 - 申请人李高峰因劳动争议对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朗田亩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仲裁及诉讼 [1][2] - 案件涉及申请人要求享有公司录用通知书所记载的股票期权,并要求公司支付期权利益损失,现金折算暂计为10,560,000元人民币 [2][9] - 申请人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于2020年7月3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 案件审理进程 - 2023年4月11日,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0日作出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2][3] - 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于2024年4月28日提起诉讼,案件后移送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 [2][5] - 202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李高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2][6] 案件当前状态与潜在影响 - 本次收到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申请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7] - 公司实际控制人FENG CHEN已出具承诺,将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因“类似期权安排”败诉风险而被认定需支付的赔偿或补偿 [2][10] - 基于实际控制人的承诺,本次诉讼事项的潜在争议风险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 [2][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