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司法部发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强调执法部门需通过“自我纠错”机制主动发现并整改涉企行政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如检查频次过高 以提升执法质效并优化营商环境 [1] - 当前部分地方和部门“自我纠错”意识与能力不足 存在畏难情绪、整改流于形式、未能常态化等问题 影响了纠错实效 [1] - 提升“自我纠错”实效需要从端正认识、提升能力、建立常态化机制等多方面综合施策 并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精准度 [1][2][3] 涉企行政检查“自我纠错”的现状与问题 - 湖北某市生态环境局自查发现 在2023年至2024年两年内对某化工企业开展行政检查75次 存在检查频次过高问题 并已主动整改 [1] - 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人员“自我纠错”意识不强 认为纠错是监督机关的事 不善于主动自查 [1] - 部分“自我纠错”只重发现问题 不重跟踪溯源整改 导致整改流于形式 [1] - 部分“自我纠错”仅为完成上级任务 未能形成常态化机制 [1] - 部分人员担心自我曝光问题会产生负面影响 存在畏难情绪 [1] 提升“自我纠错”实效的路径与措施 - 需端正对“自我纠错”的认识 从提升检查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层面领会其重要性 [2] - 地方党委政府与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 纠正片面错误认识 并出台保障措施和激励举措以打消顾虑 [2] - 需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稽查队伍 确保能及时精准发现问题并推进整改 [2] - 应综合采取“线上+线下”方式 认真收集梳理企业对行政检查的意见建议 [2] - 可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 快速预警多头检查、检查频次过高、检查标准和程序不规范等多发易发问题 提高纠错的及时性与精准度 [2] - 相关地方和单位应结合执法监督重点任务及年度检查计划 制定实施年度“自我纠错”方案 明确目标、程序、责任与保障措施 [3] - 有条件的地方可创建工作平台 动态收集、梳理、推送、整改涉企行政检查问题 [3] - 应注重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 适时固化为制度 不断完善常态化“自我纠错”机制 [3]
“自我纠错”会带来负面影响吗?如何借此提升执法质效?
中国环境报·2025-11-14 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