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就公募投资者适当性征求意见!涉及向老年人销售、直播推介基金
北京商报·2025-11-13 13:53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基协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 [1] - 《细则》共包含十八条内容,适用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基金的行为 [1] - 要求相关机构依法依规、勤勉尽责,根据投资者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和可承受的损失,严格履行适当性义务 [1]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 规定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单日不得超过两次,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八次 [2] - 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 [2] 针对老年投资者的特殊规定 - 向65周岁以上普通投资者销售R4级及以上风险等级基金需履行特别注意义务 [2] - 特别义务包括制定更审慎的销售流程、追加了解信息、强化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增加回访比例和频次 [2] - 该规定旨在更好地保护老龄投资者,防范其因风险认知不足或受误导而遭受重大损失 [2] 基金直播销售规范 - 通过直播形式宣传推介基金需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流程与管控措施,并在直播过程中加强风险提示 [3] - 直播内容需提示投资者选择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的基金,并说明基金风险等级划分结果 [3] - 通过直播链接提供基金销售服务时,需向投资者全面说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确保投资者完成风险测评 [3] 行业影响与预期效果 - 新规强化了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的内容管理,提升合规性与专业性 [1][3] - 有助于公募行业健康发展及规范运作,将风险管理和提示置于更重要的位置 [1][3] - 通过"适当性"示范效应,促使高风险产品流向真正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的群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