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利好!国家能源局发文,集成融合发展撬动新产业

政策总体目标 - 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3][15] - 旨在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实现集成融合发展,以应对系统消纳压力加大和国土空间等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的问题[13] - 坚持系统融合、一体开发,统筹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高水平消纳[14] 新能源一体化开发 - 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加强“沙戈荒”、水风光等新能源大基地集约化选址,引导各类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开展风光同场建设[3][17] - 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为调节电源,带动周边风光大规模高质量开发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3][16] - 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集约化布置送出海缆廊道和登陆点,鼓励共享送出通道[6][17] - 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4][17] - 鼓励矿区依托闲置土地、塌陷区等资源,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5][17] - 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16] - 支持有条件地区充分发挥光热、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等的支撑调节作用,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16] 分布式新能源与多领域融合 - 推进交通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边坡及站场、铁路站场、机场、港口等交通场所建设新能源与周边用能一体化设施[7][18] - 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推动光伏系统与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8][18] - 深化推进农村能源革命,整合农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水能等资源,提升乡村电力自主供应能力[18] 新能源运营与技术创新 - 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持续提升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精度,积极采用先进构网型技术,打造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8][19] - 鼓励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探索新能源与其他电源实质性联营,提升市场竞争力[19] - 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加强分散电力资源的聚合协同[9][19] 新能源与产业协同发展 - 结合“东数西算”工程建设,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探索依托海上风电基地就近建设算力设施[9][21] - 分类挖掘算力负荷时空可调节潜力,促进电力、算力双网融合运行,为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提供绿色电力支撑[10][21] - 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加速形成“以新促新”产业新生态[11][21] - 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转移,实现“西电西用”就地消纳[21] - 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新能源制造基地[20] 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 - 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加强电制氢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电解槽技术性能,更好适应新能源波动特性[11][22] - 优化风光配比,合理配置储电、储氢设施,提升风光氢储一体化协同优化控制水平和自平衡能力[22] - 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重点在风光开发潜力大、生物质和水资源丰富的地区规划布局[12][22] - 鼓励沿海地区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技术,发展航运绿色燃料加注[12][22] - 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鼓励在用热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