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项目前期阶段就论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 为其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证券时报网·2025-11-11 07:27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1] - 政策要求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论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1] - 政策旨在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1] 政策适用范围与要求 - 政策适用于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1] - 涵盖领域包括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1] - 要求在上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1] 民间资本参与方式与持股比例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项目[1] - 具体项目持股比例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及政策要求确定[1]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1] - 核电项目已有民营企业最高参股比例达20%的先例[1] 政策实施目标 - 政策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1] - 政策一视同仁积极支持各类经营组织参与项目建设[1] - 政策目标为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