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发布指导意见,旨在构建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建立该体系,并满足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消纳需求,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 [1] 发展目标与体系构建 - 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 [1] -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 [1] 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 - 在大型基地层面,重点推进三类场景协同发展: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促进规模化就地消纳;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与消纳,包括近海和深远海风电基地建设 [1] - 在省内层面,科学高效推动集中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优化开发结构、合理把握建设节奏,加强调节能力与电网承载力建设 [2] - 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挖掘资源潜力,拓展开发场景,增强自调节能力,提高自发自用比例 [2] 推动消纳新模式新业态 - 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支持“沙戈荒”等资源富集地区加强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建立集成发展产业体系,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实现“以绿造绿” [2] - 统筹布局绿氢、氨、醇等绿色燃料制储输用一体化产业,打造“灵活负荷”,并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2] - 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与新能源基地就地消纳协同对接,推动高载能产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转移 [3] - 支持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实现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 [3] - 加强新能源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布局及优化运行,推动算力设施绿色发展 [3] - 支持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包括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模式 [3] - 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3]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
中国证券报·2025-11-10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