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存多项违规行为,杭州万豪投资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2025-11-10 14:04
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于2025年11月10日对杭州万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 - 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执行董事裘至钧因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违规行为 - 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合格投资者认定和适当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 -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公司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人职责,具体表现为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限制”的约定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 [1] - 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存在对外募集资金且对外投资,但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1] - 公司通过员工代持形式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