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
新华社·2025-11-10 13:25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旨在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以应对新能源规模高速增长带来的消纳压力 [1] - 政策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措施,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 [1] - 明确了到2035年的长期目标,即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并完善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 [2] 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分类指引 - 将新能源开发消纳划分为5类,实施分类施策 [1] - 第一类为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 [1] - 第二类为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 [1] - 第三类为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与消纳 [1] - 第四类为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 [1] - 第五类为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 [1] 支持新能源消纳的创新举措 - 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 [1] - 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适配能力 [1] - 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1] - 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 [1] - 优化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 [1] 长期发展目标 -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 [2] - 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将进一步完善 [2]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将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 [2] - 实现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消纳,以支撑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