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制定控股股东重大信息问询制度 规范控制权行使与信息披露

制度核心内容 - 公司正式制定《控股股东重大信息书面问询制度》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控股股东行为[1] - 制度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1] - 制度对控股股东的权利行使边界、承诺履行机制、信息披露义务及禁止性行为作出系统性规定[1] 适用范围与核心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控股股东定义包括直接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 - 控股股东需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利用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资产[2] 控制权行使与独立性维护 - 制度要求控股股东善意使用控制权,对存在较大履约风险的承诺需提供担保[3] - 为维护公司独立性,严禁控股股东通过共用生产系统、以不公平条件占有资产等方式影响公司资产完整[3] - 明确禁止控股股东以要求公司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隐性占用行为[3] 信息披露与股份交易管理 - 控股股东需配合公司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在收到书面问询后限时答复[4] - 控股股东需主动告知公司其持股变动超5%、股份被质押等重大事件,并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4] - 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需恪守承诺,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4] 制度实施与治理影响 - 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 - 制度作为公司治理优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防范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