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600547.SH):全资子公司莱州公司补缴税款
核心事件概述 - 山东黄金全资子公司莱州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7.38亿元[1] - 补缴原因为章鉴公司、鲁地公司向莱州公司无偿划转探矿权的行为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求[1] - 所涉税款及滞纳金由吸收合并后的母公司莱州公司承担[1] 税务处理详情 - 莱州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5.08亿元[1] - 莱州公司需缴纳滞纳金2.3亿元[1] - 具体金额以实际缴纳日为准[1] 事件背景与原因 - 事件源于落实山东省及烟台市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合的要求[1] - 公司全资子公司莱州公司的原全资子公司章鉴公司、鲁地公司分别于2021年、2022年将探矿权无偿划转给莱州公司[1] - 经自查并与相关方多次论证,上述无偿划转行为应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 - 因章鉴公司、鲁地公司均已注销,相关税务责任由莱州公司承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