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三评之二:擅自替商家调价,是一种“霸权”行为

文章核心观点 - 平台擅自替商家调价的行为被定性为损害多方权益的"霸权"操作,其以"优化供需"为名,实为越界干预经营 [1] - 该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背了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 [2] - 健康的行业生态需要平台尊重商家经营自主权和消费者知情权,回归"服务者"本分以实现多方共赢 [2] 平台操作模式与影响 - 部分平台利用流量垄断优势,以"算法优化"为借口擅自上调售价赚取差价或强制商家低价促销引流 [1] - 存在平台调价后不通知商家的现象,导致商家在不知情下"亏本卖货"或定价虚高丢失客源 [1] - 有商家反映出现"一天被平台调价5次"以及中小酒店联名举报OTA平台干预定价的情况 [1] 对商家的影响 - 商家的定价自主权被粗暴剥夺,导致其成本与利润失控 [1] - 商品或服务定价背后涉及成本核算、服务承诺等多重考量,平台干预打乱了正常经营 [1] - 由于高度依赖平台获取客源,许多商家不得不忍气吞声接受各类"霸王条款" [2] 对消费者的影响 - 消费者发现同款商品、同间客房价格忽高忽低,消费体验大打折扣 [1] - 消费者可能偶尔获得低价,但长期来看,商家为弥补损失可能降低产品质量或缩减服务,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2] - 平台的越界操作会将成本层层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2] 法律与行业环境 - 平台操作违背了电子商务法中关于"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的规定 [2] - 此类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 定价权是关键问题,平台应作为供需对接的桥梁而非操控价格的"操盘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