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信息 - 本次利润分配为2025年半年度分红,已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2]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00元(含税)[2] 分派对象与实施安排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1] - 本次权益分派不派送红股、不转增股本,仅为现金分红 [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孙怀庆、王晓蒲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差异化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派现0.25元 [3] - 个人股东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股息红利税负为20%,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税负为10% [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现0.225元 [4] - 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现0.225元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25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