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诉讼原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为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赵锐勇、赵非凡等 [2] - 案件为合同纠纷,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4)浙01民初691号 [2] - 判决生效后,因各被告未在指定履行期间内履行义务,子公司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2] 诉讼涉案金额与执行申请 - 执行申请要求强制被执行人清风文化支付转让价款48860万元及违约金 [2] -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3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 [2] - 被执行人赵锐勇、赵非凡对清风文化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 公告披露的涉案总金额为人民币49109.61万元 [8] 案件执行进展 - 杭州中院于2025年6月6日决定立案执行该案 [2] - 近期,杭州中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5)浙01执975号之一〕,裁定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4] - 该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 - 申请执行人仍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继续执行 [5] 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就该诉讼事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7] - 此次终结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7] -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