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北交所战略配售新规?
金融时报·2025-11-05 00:57

北交所战略配售制度调整 - 北交所明确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核心调整是禁止私募基金参与战略配售,旨在避免资质不明、缺乏产业背景的机构借道套利 [1] - 制度优化安排有助于维护战略投资者机制的本源定位,要求投资者具备良好市场声誉、影响力、较强资金实力并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 [2] 北交所新股市场表现 - 截至11月4日,今年上市的北交所新股平均累计涨幅达3.77倍,其中星图测控累计涨幅高达13.55倍,志高机械涨幅最小为1.59倍 [1] - 北交所新股受到资金追捧,网上发行冻结资金从年初的3000亿至5000亿元一路升至7000亿至8000亿元规模,中签率基本维持在0.05%以下 [2] 战略配售参与者标准 - 可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六类:与发行人有战略合作的大型企业、大型保险公司或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发行人高管与核心员工资管计划、符合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3] - 市场意见支持改革方向,建议未来探索更精细准入标准,将秉持长期投资理念的私募机构纳入,形成更有弹性和包容性的制度安排 [3] 发行与承销规则优化 - 今年4月北交所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较大幅度提高战略投资者参与家数及获配比例上限 [1]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自主确定是否采用战略配售,并在规定上限内自主设定配售股份比例,主承销商需加强对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和配售资格的核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