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基本信息 - 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 - 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0亿元,发行数量为450万张 [3][4] - 每张可转债面值为100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5][6] 债券条款 - 债券期限自2025年11月7日至2031年11月6日,共6年 [7] - 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7] - 信用评级为主体A+,债项A+,由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 [11][12]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3] 转股条款 - 初始转股价格为52.30元/股 [14] - 转股期自2025年11月1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5月1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11月6日止 [10] - 转股数量计算公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19] -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16] 赎回与回售条款 - 到期赎回条款: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票面面值的114%(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0] -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21][22] - 有条件回售条款: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23] 发行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5年11月7日(T日) [26] - 发行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以及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符合规定的投资者 [27] -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总额为4,499,936张,约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的99.9986% [30] -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额包销,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发行总额的30%(即1.35亿元) [34]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