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被罚款30万元 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2项违规
凤凰网财经·2025-11-04 10:09
行政处罚概述 - 幸福人寿邯郸中心支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两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罚款30万元[1][2]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没45万元,其中公司罚款30万元,6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合计罚款15万元[1][2] 公司违规行为细节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问题涉及郝志华、崔志华、冯晓坤三名责任人,三人均被警告并各罚款3万元,合计9万元[1][2]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问题涉及论文琦、索钦修两名责任人,两人均被警告并各罚款3万元,合计6万元[1][2] 监管处罚执行 - 行政处罚决定由邯郸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相关文件[2] - 监管处罚显示保险行业持续强化销售行为和财务数据真实性管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