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边界 促转型 资产管理信托迎精细化监管
中国证券报·2025-11-03 22:26
监管框架完善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业务定位、运营管理、风险防控等维度全面规范资产管理信托 [1] - 征求意见稿标志着信托业监管进入“精细化”阶段,补全信托业监管链条 [1][2] - 监管框架自2018年资管新规起持续完善,包括2023年信托三分类和2024年1月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 业务边界界定 - 明确资产管理信托的私募资管本质,严格限定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2] - 彻底打破刚性兑付,强调“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禁止任何形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2] - 严禁开展通道类业务和资金池业务,要求信托产品单独核算、净值化管理,非标资产投资需匹配期限 [2] 行业转型挑战 - 征求意见稿对非标资产投资进行严格限制且未设过渡期,可能导致融资类信托占比下降,依赖非标业务的信托公司短期业务规模承压 [3] - 行业投研体系长期侧重非标债权主体信用尽调,与标品信托、FOF/MOM业务需求存在明显差距 [3] - 信托公司需提升完整投研体系(宏观策略、行业研究、资产配置)和重构中后台运营以实现每日估值等净值化管理功能 [3] 未来发展机遇 - 标品信托有望成为核心战场,监管规范为标品业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4] - 信托公司可依托制度灵活性开发“家族信托+资产配置”、“保险资金委托”等特色产品,形成差异化优势 [4] - 资产证券化领域(如REITs、ABN、供应链ABS)因信托破产隔离功能而具备天然潜力 [4] - 服务信托(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不依赖资本消耗且能沉淀高净值客户资源,符合信托本源定位,有望成为增长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