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 可转债触发下修条款 - 截至2025年11月3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发了“巨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3][7][11] 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决定 -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巨星转债”转股价格,此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情况和市场环境等因素 [3][12] -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2025年11月4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下修条件,董事会将重新审议 [3][12] 可转债基本信息 - “巨星转债”发行总额为100,0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至第六年分别为0.40%、0.60%、1.00%、1.50%、2.25%、3.00% [7] - 可转债于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8年4月24日 [8][12] 转股价格历史调整 - “巨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5.24元/股,后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25.21元/股,自2023年8月8日生效 [9] -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进一步由25.21元/股调整为25.04元/股,自2025年6月17日生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