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参设合资公司,深耕新能源动力总成领域
合资公司设立 - 阿尔特与芜湖华安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阿尔特新能源动力总成(繁昌)有限公司 [2] - 合资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151万元 [2] - 阿尔特合计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60,151万元,持股比例为89.5757% [2] - 芜湖华安战新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4243% [2] 出资结构与资产注入 - 阿尔特以全资子公司四川阿尔特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价人民币42,500万元出资 [2] - 阿尔特以集成式纯电动汽车动力总成研发项目相关技术作价人民币17,651万元出资 [2] - 芜湖华安战新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 [2] 公司治理与控制权 - 合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共3名,均由阿尔特提名 [2] - 合资公司设监事1名,亦由阿尔特提名 [2] - 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总经理担任 [2] 投资目的与战略意义 - 投资旨在整合区域优质产业资源,扩充现有产能规模 [3] - 投资旨在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领域的业务深度和综合竞争力 [3] - 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纳入阿尔特合并报表范围 [3] 财务影响与业绩约定 - 此次投资预计不会对阿尔特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 - 协议包含股权回购条款,若合资公司未在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A股IPO,芜湖华安战新有权要求回购股权 [2] - 股权回购触发条件还包括未达到约定业绩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