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涉及贷款资本化,根据特定授权发行2.1亿股新股份

贷款资本化协议核心内容 - 吉星新能源与吉星能源及柳先生于2025年10月31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贷款资本化协议 [1] - 协议旨在通过配发及发行新股结清股东贷款并清偿部分债务 [1] 协议具体条款 - 股东贷款3,838,150加元(约21,337,280.41港元)将获悉数结清 [1] - 通过按每股0.30港元向柳先生发行210,000,000股资本化股份以清偿7,494,290加元(约41,662,719.59港元)债务 [1] 股权影响 - 资本化股份占公司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34.65% [1] - 资本化股份占公司经发行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25.73% [1]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资本化股份上市及买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