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2025-11-01 01:1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引和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旨在推动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化 发挥其对产品表征 投资约束 考核指导和外部监督的作用 [1][7] - 此次规则是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系统性工程 将填补监管空白 引导行业坚持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 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6][7][8] 规则核心作用 - 突出基准对产品的表征作用 要求业绩比较基准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且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化 [2] - 强化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 要求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基准选取 披露 监测 评估 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提高基准选取的决策层级 并强化内部监督力度 [3] - 发挥基准对考核的指导作用 要求管理人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健全与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机制 基金经理长期业绩明显低于基准时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同时规范基金评价评奖机制 [4] - 强化基准的外部监督 对托管人 销售机构等市场机构提出要求 包括托管人履行监督复核职责 销售机构展示业绩时需同步展示基准表现 并规范信息披露内容 [5] 行业现状与改革背景 - 当前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存在法规制度缺乏专门性系统性规定 约束力不强 多数管理人未建立全链条内控机制等问题 [7] - 部分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业绩大幅偏离基准 出现“风格漂移” 对投资者获得感造成较大影响 [7] 后续配套措施 - 证监会将修订出台薪酬考核规则 细化基金经理薪酬考核指标 并将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考核指标纳入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监管体系 [1][8] - 证监会将常态化注册与业绩比较基准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 [1][8] - 基金业协会将组织成立行业专家组 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 以规范引导行业机构选取权益资产基准要素 [1][8] - 监管机构将指导行业在规则过渡期内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 确保不影响市场稳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