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权益基金长期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经理薪酬或大幅调降
北京商报·2025-10-31 10:36
政策发布背景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0月31日起草并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3]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以指导行业机构落实《指引》 [3] 政策核心内容 - 《指引》共包含六章二十一条,主要涵盖四大方面内容 [3] - 政策旨在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要求基准体现基金合同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3] - 政策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并提高内部决策层级,以确保投资风格稳定 [3] - 政策发挥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规范其在薪酬考核、基金销售及基金评价等环节的使用要求 [3] - 政策健全多道防线,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监督 [3] 具体执行规定 - 《指引》第十四条规定,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若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明显下降 [3] - 中基协起草的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业绩比较基准在选取展示、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操作规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