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次重大诉讼进展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作为原告,在一审中胜诉,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剩余货款13,064,536.05元及逾期利息(年利率3.9%)[4][5] - 本次重大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需待执行完毕后确定 [3][6] 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 - 自2025年9月10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3起诉讼仲裁案件,涉及总金额约1,351,839.45元 [7] - 公司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共49件,总涉案金额约221,300,170.60元,截至本公告日已有22件结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