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和附件B的修正》的决定
新华社·2025-10-28 23:08

政策批准与生效 - 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8日正式批准了一项关于《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修正案 [1] - 所批准的修正案源自《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在日内瓦通过的第5/4号决定 [1] - 该修正案具体针对公约的附件A和附件B进行了修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