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倡导“注销式回购”……证监会推出23项“硬招”
中国证券报·2025-10-27 13:16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精神,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1] - 该意见聚焦中小投资者关注的焦点问题,推出23项务实举措,旨在不断扎牢织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1][6] - 政策思路遵循针对核心关切、力求务实管用、于法有据的原则[2][3][4] 发行与退市环节的投资者保护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研究提高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从严限制故意抬高、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网下询价配售[2][6] - 倡导上市公司采用"注销式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引导上市公司实施一年多次分红,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2][6] - 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其充分揭示风险,并强化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控[2][9]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督促主动退市的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2][9] 交易制度与环境公平性 - 完善融资融券规则,提高融资融券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2][6] - 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异常交易监控制度,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2][6] -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对交易单元的统一管理,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6] 经营机构责任与行为规范 - 督促经营机构、代销机构严格落实投资者教育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责任,将投资者教育嵌入到开户、销售等业务流程中[2][7]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7] - 支持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相关纠纷时,对业务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依法作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解释[7] 违法行为打击与投资者救济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实施精准追责[2][7] - 推动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工作机制[8] - 配合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鼓励相关主体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承诺[8] - 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诉讼功能,支持其提起股东代位诉讼或在破产程序中代表投资者维权[8] 法治保障与长效机制建设 - 健全中小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立法的制度机制,建立资本市场立法联系点[9] - 严格落实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9] - 加快推动制定、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