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拜费尔因PTFE纳米薄膜购销合同纠纷起诉上海的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涉案金额包括货款18,441,691.80元及违约金1,386,000.00元 [2] - 案件一审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 于2024年8月判决解除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判令上海的优退还款项18,441,691.80元及支付违约金922,084.59元 [2] - 被告上海的优不服一审判决 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二审终审判决结果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部分支持上诉请求 对一审判决进行了纠正 [3] - 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关于解除案涉《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判决 [3] - 终审判决变更退款金额为11,256,957.82元 撤销并变更了一审判决的其他项 [3] - 原审被告刘客平对上海的优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 二审案件受理费137,982.66元 由被上诉人拜费尔负担57,857.41元 由上诉人上海的优及原审被告刘客平负担80,125.25元 [4] 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 - 公司前期已对上海的优的预付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并对库存的PTFE纳米薄膜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1][4] - 终审判决涉案金额为11,256,957.82元 但后续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款项存在部分或全部未能收回的风险 [1][4] - 目前无法预计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1][4] 其他诉讼事项披露 - 截至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