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近期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及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公司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邱京卫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同日,深交所亦就上述违规行为向公司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及时整改 [1] 具体违规行为分析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8日审议通过同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但截至2025年9月26日仍未发出召开通知,违反了应在董事会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 - 公司在2025年2月10日收到诉讼通知且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未及时披露该信息,迟至2025年3月12日才予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 - 公司公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缺陷,且《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 历史违规与责任认定 - 2025年6月初,公司曾因信披问题被监管“点名”,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林竹、时任监事会主席黄茂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对于2025年2月的诉讼及账户冻结信息迟滞披露,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时任代行董秘职责的邱京卫与时任代行董秘职责的付新悦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 [3] 专业人士评论 - 律师指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董监高合规意识淡薄,业务执行、信息传递、合规审核等关键环节存在断裂,监事会等内部监督机制未能有效发挥制衡作用 [3] - 律师表示,若公司及责任人短期内多次违规(如半年内累计三次以上),可能触发更高层级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限制业务资格等,若持续违规可能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甚至触发退市规定 [3]
未及时披露股东大会通知 ST路通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