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持续督导履职中出现违规,民生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浙江证监局于2025年10月21日对民生证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处罚原因为民生证券在维康药业IPO持续督导期间未充分履职 [1] 具体违规行为 - 未充分关注维康药业在建工程延期异常情况,核查程序不充分 [1] - 出具维康药业2023年度持续督导文件过程中,核查结论不够谨慎 [1] - 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1] 相关责任方 - 民生证券作为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 [1] - 保荐代表人任绍忠、钟德颂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