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对民生证券出具警示函
监管处罚决定 - 浙江证监局对民生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处罚原因为民生证券在维康药业IPO持续督导期间存在违规行为 [1] 具体违规行为 - 未充分关注维康药业在建工程延期异常情况,核查程序不充分 [1] - 出具维康药业2023年度持续督导文件过程中,核查结论不够谨慎 [1] - 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1] 违规责任认定 - 任绍忠、钟德颂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