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
证券时报网·2025-10-17 04:16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进行多项调整,旨在进一步扩大政策效应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1] 免税商品品类调整 - 新增宠物用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2类商品 [1] - 将"家用空气净化器及配件"类调整为"小家电"类,增加扫地机器人、吸尘器等产品 [1] - 将"穿戴设备等电子消费产品"类调整为"电子消费产品"类,增加数码摄影摄像器材及配件、微型无人机 [1] - 在"平板电脑"类中增加鼠标、键盘等数码配件 [1] - 调整后离岛免税商品共47类 [2] 国内商品税收优惠 - 具有离岛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采购特定国内商品(如丝巾、服装服饰、咖啡、茶等)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2] - 经营主体可为已销售的国内商品办理出口报关和退税手续 [2] 购物资格与额度调整 -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 [3] - 允许"离岛且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此类旅客需年满18周岁并已购买离境机票、船票且实际离境 [3] - 离岛且离境旅客购物金额计入其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不限次数 [3] 特定群体购物便利 - 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在本年度内可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方式下的离岛免税商品 [3] - 岛内居民定义为年满18周岁,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或在海南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的境外人士 [3] 政策执行安排 - 政策其他内容继续执行2020年第3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 [4] -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