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保药品“阴阳价”要一查到底
人民网·2025-10-13 07:14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医保局于10月11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的监测与处置 [1] - 监管机构严禁定点药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歧视性定价,并要求各地定点药店开展相关问题自查自纠 [1] - 对于违规行为,将视情节采取约谈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医保基金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 违规行为界定与影响 - “阴阳价格”指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的行为 [1] - 该行为侵害了医保患者的权益,蚕食了医保基金的公平公正,并可能因“劣币”效应导致更多药店效仿,损害整体医保基金形象 [1] - “阴阳价格”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违背了医保服务协议中关于公平定价的管理要求 [2] 违规行为成因分析 - 医保结算存在延迟,药店需先行垫付资金和手续费,部分药店为降低成本压力而将成本转嫁给医保患者 [2] - 药品渠道、定价等信息不透明,药店享有更大主动权,“信息差”放任了“阴阳价格”的存在 [2] - 违规形式趋于隐蔽,不少医保患者对此不敏感,难以及时发现 [2] 监管与治理措施 - 监测手段除传统人工方式外,可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有效监管 [3] - 需向公众加大普法宣传,畅通患者举报投诉渠道,鼓励患者购药时多核对、主动维权 [3] - 对于多次发生此类问题的地区,地方相关部门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