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调整并增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1]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韦邦国担任主任委员,其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除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调整外,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变,调整后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 董事会构成变更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4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3]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连海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4] - 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法规要求 [5] 股东大会决议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7][8][10] - 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相关制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 -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