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网·2025-10-09 10:36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优化程序、强化制度衔接来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1][2] 优化列严程序 - 修订拟规定执法办案机构作出较重行政处罚后,由信用监管机构负责列入,以厘清信用监管条线和执法条线职责 [1] - 删除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列入决定需报上一级同意的条款,以简化列入流程并厘清上下级部门职责 [1] - 删除判断违法行为是否性质恶劣等需综合考量的条款,避免“二次判定”以增强操作性 [1] 强化制度衔接 - 增加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列入情形,以强化企业信息公示行为的信用监管 [2] -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修改完善对预付费经营者的相关内容,强化对收取预付费后“跑路”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2] - 做好与《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衔接,以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管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