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动 - 公司董事徐志仙女士因工作变动于2025年9月29日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3] - 徐志仙女士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职务,并继续履行其在202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3] - 为保障董事会构成符合规定,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徐志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5][17][18] - 调整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效、规范运作,除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变外,对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 [5][18]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6][18] 临时股东会决议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相关规定 [10] - 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1] -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其中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13][14]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临时股东会逐项表决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下的9个子议案,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授权管理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3][14] - 议案2.0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与议案3.0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4] -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等均合法有效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