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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发布公司章程修订公告 多项治理规则明确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于1998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并上市 注册资本19.04亿元 注册地位于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 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2] - 设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保障决策科学性 [2] 股份管理规范 - 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1,904,319,011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 明确股份增减及回购的六种情形与决策程序 对特定股东转让股份实施时间与比例限制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权和股东会表决权 需承担遵守章程及缴纳股款义务 [4]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对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 [4]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 任期三年可连任 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失职需承担赔偿责任 [5]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制定经营计划与财务方案 审批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 [5] 高级管理人员配置 -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高管由董事会聘任 承担与董事类似的忠实勤勉义务 [6] - 高管团队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6] 财务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 [7] - 利润分配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可持续发展 采用现金/股票或组合方式 明确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7] 章程修订背景 - 2025年9月发布新公司章程 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1] - 新章程全面覆盖公司运营关键环节 为长远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