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监管局核准张婧超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人事任命核准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行长助理张婧超的任职资格获得核准 [1] - 核准依据为北京银行提交的京银人发〔2025〕781号请示文件 [1] - 北京金融监管局为本次任职资格的核准机构 [1] 任职管理要求 - 核准人员需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1] - 北京银行需按要求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人员到任情况 [1] -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将导致批复失效并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 合规履职要求 - 北京银行需督促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1] - 核准人员需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并熟悉任职岗位职责 [1] - 核准人员需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忠实勤勉履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