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与资金管理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 全体3名监事出席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 -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认为该事项符合监管规定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3][21] - 董事会同步审议通过该议案 授权董事长在12个月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资金可滚动使用[7][13][1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亿元(总额9.7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08亿元) 资金于2019年7月18日到位[8]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7亿元(总额23.1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0.22亿元) 资金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9] - 公司开设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9] 现金管理具体方案 - 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13] - 投资品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产品 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最长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1] - 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 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资金缺口[16] 资金使用目的与影响 - 现金管理旨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增加资金收益[10] - 该操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 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17] 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22] - 公司内部审计部将定期检查现金管理情况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19][20]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