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的进展公告
公司资金管理决策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批准使用单日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 [1] - 资金使用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 - 投资范围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1] 授权与实施安排 -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1] -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1] - 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9日 [1] 近期操作披露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9月份使用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操作 [1] - 操作情况通过公告形式进行披露 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27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