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交易概述 - 公司拟向关联方林木顺或其控制企业借款不超过75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 - 该事项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截至公告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合计5380万元人民币 其中上市公司借款4380万元 控股子公司借款1000万元[1] 关联方介绍 - 林木顺为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实际控制人 该企业已披露收购公司25.01%股权 根据上市规则被认定为关联方[3] - 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为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于2025年4月15日 出资额2.4亿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林木顺[4] - 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投资活动 信息技术咨询 财务咨询 人力资源服务等一般经营项目[5] 借款合同具体条款 - 出借人为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 借款人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750万元人民币 资金专项用于日常经营[5] - 借款期限一年 从实际放款日开始计算 利率按年化3.0%执行 本息于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6] 交易目的及审议程序 - 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利率条件有利于保障正常经营[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均审议通过 认为交易符合法规要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