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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基本情况 - 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利柏特工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 - 保证期间按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 自单笔授信业务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4] 内部决策程序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 [2] - 批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320000万元担保 其中对利柏特工程新增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 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 被担保人情况 - 被担保人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 [4]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0000万元 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 - 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62% [4] -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5] 担保合理性分析 - 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 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4] - 董事会认为担保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