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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审议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换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议案 [1] - 投票表决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1月28日17:00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截止时间 [1] - 计票日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 [2] 会议审议事项 - 核心议案为将集合计划管理人由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产品名称相应由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41] - 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42] 权益登记与投票规则 - 权益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9月26日 该日登记在册的份额持有人有权参与表决 [4] - 表决采用纸质票与电子方式并行 纸质票需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国信金融大厦31楼 [6][7] - 每份集合计划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意见代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份额的意愿 [23][8] 授权机制 -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电话、短信及网络四种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投票 [11][15][17][18] - 非纸面授权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需通过纸面方式办理 [16][17][18] - 授权效力认定以时间最近原则为准 纸面授权优先于非纸面授权 [19][20] 决议生效条件 - 会议召开需满足参与表决份额不低于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50% [26] - 议案通过需获得参加大会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6] - 若首次召集未成功 管理人可在3-6个月内重新召集 此时门槛降至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26] 方案实施安排 - 变更后产品存续期由"至2025年10月31日"调整为"不定期" [43] - 正式变更前拟设置赎回选择期 期间免收赎回费用 [44] - 未赎回份额将在鹏华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新基金份额 [44] 法律与技术可行性 - 方案符合《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六条关于更换管理人的法律规定 [46] - 管理人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与托管人完成技术对接 运营层面不存在障碍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