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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与运作规范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进一步明确公司组织与行为规范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以保障公司 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1] - 修订内容涵盖经营宗旨 经营范围 股份管理 股东与股东会 董事与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方面[1] - 公司经营宗旨是通过完善治理制度 以质量 市场和效益为导向 为股东创造回报 为员工营造良好环境[1] 股份管理规范 - 公司股份总数为849,608,288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额1元[1] - 明确股份发行 增减 回购及转让的相关规则[1] - 限制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规定仅在特定条件下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且资助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时方可进行[1] 股东会职权与程序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 拥有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重要职权[2] - 详细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以及股东会的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 表决和决议等程序[2] - 对于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 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对不同情形的担保设定具体审议标准[2]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负责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重要工作[2] - 规定董事任职资格 职责 辞职及解任等相关事宜[2] - 明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包括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公司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芯片设计 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等多个领域[1] - 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职责 义务等做出规定[2] - 强调党组织在公司中的引领作用[2]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章程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政策 内部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进行全面规范[2] - 章程修订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