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及两中支违规被罚 共收三张罚单
行政处罚概况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被罚款40万元 相关责任人徐宗康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13万元 相关责任人张明会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13万元 相关责任人周九天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1] 监管处罚细节 - 浙江金融监管局对阳光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及台州、杭州中心支公司共计开出66万元罚款 对三名责任人合计罚款15万元 [1] - 三家分支机构主要违规行为涉及保险条款费率使用不规范和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两类 [1] - 行政处罚决定均由浙江金融监管局作出 体现地方监管机构对保险市场合规经营的强化监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