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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4.5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亿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9亿元 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39亿元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2亿元[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6.56亿元 其中包含净利息收入105.6万元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6.49亿元[3]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原"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为"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4] - 变更涉及募集资金2.67亿元(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投资[4] - 该变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4] 监管协议签订及账户开立 - 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8486732002)用于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5] - 控股子公司金田高导新开立专户(账号361086727161)用于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5] - 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符合上交所规范要求[5][6]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专户资金仅限指定募投项目使用 不得挪作他用[6][9] -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有权通过现场调查、查询资料等方式履行持续督导职责[6][7][10] - 银行需每月5日前提供对账单 大额支出(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8][11] - 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