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等问题,中信证券(山东)济南分公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监管处罚事件 - 山东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山东济南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2] - 分公司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营销人员开展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形[1] - 个别员工向客户宣传推介基金产品时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宣传材料[1] - 反映出分公司未能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且合规管理不到位[1] 涉及人员责任 - 员工魏逸凡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前从事基金销售活动[1] - 该员工未使用公司统一制作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1] - 魏逸凡被山东证监局单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1] 监管文件信息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为〔2025〕73号[2] - 文件索引号为bm56000001/2025-00011172[2] - 监管措施类型属于行政监管措施中的证券类[2] - 发文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