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
公司治理违规事件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达4.06亿元[1] - 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涉及资金占用行为[1] - 违规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第二条、第三条及第五条第二项规定[1] 监管处理进展 - 青岛证监局于2025年8月27日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1] - 资金占用问题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仍然存在[1] 投资者索赔情况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为2025年5月8日至8月27日期间买入且8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者[2] - 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5年9月22日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1] - 律师事务所仍在持续接受新增投资者索赔委托并推进后续立案工作[1]